律所动态

我所为“交银租赁”提供法律服务5/19/2010

上海银监局近日披露,交通银行的全资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成为首批发行金融债券的金融租赁公司,为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加强上海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增强金融市场功能。

交银租赁此次发行金融债券的法律意见书系由我所齐斌律师律师出具。